为合理配置我市土地资源,科学管理土地市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结合《水富市城市总体规划》《水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6年度计划供应38.3372公顷(575.06亩)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划拨供应21.8012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0639公顷、消防用地0.684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4341公顷、防护绿化用地19.7670公顷、公路用地0.8513公顷),出让供应16.536公顷(工业用地1.785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5.7659公顷,商服用地8.9844公顷)
二、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控制引导,保障供应。本年度各类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实施。工业仓储用地、城镇住宅、商业、商服用地等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二)严格遵守程序,规范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三)坚持节约集约,科学供应。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使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增加容积率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效。计划实施中,要突出重点,把握全面,对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做好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作配合,保障计划指标落实。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各镇(街道)及经开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水富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